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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tsczw.gov.cn

时间:2017-02-19 12:40来源:山东会计网作者:山东会计网 点击:
泰山区财政局网站: http://www.tsczw.gov.cn 泰山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泰山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tsczw.gov.cn

泰山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处镇及国家和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财政预决算;组织制定区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区税政管理工作,根据区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支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区级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项目投资评审相关政策;负责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制定区级政府财政性融资方案,筹措、拨付财政性融资项目建设资金;对区级政府投融资分平台等使用政府财政性融资的单位实施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山区财政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网络的利用、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经济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领导讲话稿及局全年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局领导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重要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局年鉴、大事记等材料的编撰工作;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策略和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局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全局调研工作,开展调研交流活动。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及外设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购置、登记造册、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管理、发放和报废工作。

联系电话:8515344

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绿化美化及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局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水、电、暖、房屋设施的管理维修工作。

联系电话:8515354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全区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515345

预算科

研究和提出财政收支政策措施、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组织拟定完善对下财政管理制度,制定和修改预算编制办法;提出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区财政预算,并承担按法定程序向区人大汇报工作,办理区级预算追加追减事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办理区对下的专项补助、转移支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并参与财政决算编制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及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指导处镇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工作;参与和研究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实施建议。

联系电话:8515694

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并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515003

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区直在职人员及处镇在职教师工资变动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中经费追加的审核及拨付工作。

联系电话:8519706

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照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监督和分析所联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联系电话:8515355

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联系电话:8517883

经济建设科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工作;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有关追加(减)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管理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专项补贴;管理环保资金;管理节能减排经费等;研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核定并办理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负责基建投资评审业务的委托工作。

联系电话:8515352

会计局

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518739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审核提出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各项社会保险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联系电话:8515353

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区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储备成本的监督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查,对项目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底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概、预、结算的审查、招标标底编制等工作;对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工程审价业务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预算、信用服务等业务;受区政府或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相关课题的研究,为区政府实施财政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联系电话:8513231

债务金融科

研究制定全区统一的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区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地方金融企业和地方参股金融企业的管理、监交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收益;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联系电话:8515715

监督局

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对财政事项实施财政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财政监督。

联系电话:8515350

企业科

负责区财政直接拨付企业的专项贴息、亏损补贴、税收返还、增资减债等;管理用于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建设基金;管理乡镇企业政策性贷款及贴息;归口收集、汇总、分析和返馈全区企业财务信息,按月编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和按年编印企业财务统计资料;牵头负责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及财务普查工作;参与组织归口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配合有关科室参与有关部门税收政策的研究;归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财务。

联系电话:8518521

税政科

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地方性税收建议;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联系电话:8516024

泰山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处镇财政管理局

(1)负责处镇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编制、审核处镇财政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2)拟订全区处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参与涉农财政政策的调研与拟订。

(3)汇总分析处镇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指导处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处镇财政预、决算,参与指导处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等。

(4)调查研究处镇财政运转状况,指导处镇财政改革管理、职能转变、人员培训、工作考核及机构建设。

(5)提出健全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6)管理监督处镇资金的运行和使用情况。

联系电话:8513217

投融资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区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调研工作。

(2)实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督促用款单位及时归集资金,按时还本付息,确保平台信用和政府信誉。

(3)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4)负责对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5)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515715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起草相关的政府采购目录及管理办法;

(2)协助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
    (3)根据授权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4)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拨付;
    (5)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管理,确定代理机构选择使用办法,考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
    (6)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7)管理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
    (8)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联系电话:8512904

泰山区收费管理局

(1)研究并贯彻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拟定泰山区政府非税收入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实施泰山区政府非税收支调控政策的建议。

(2)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出台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上报;指导各处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检查指导财政票据的使用;研究拟定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改革方案,并负责有关实施工作。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审批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起草有关资金上缴下拨文件。负责区级非税收入政府调控政策的制定,并抓好落实。

(4)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规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津补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规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贯彻上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的财政政策;负责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6)贯彻上级彩票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区彩票管理有关办法;提出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方案。

联系电话:8512378

国资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决议决定,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办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

  (3)制订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规划,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4)组织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国有资本金核定、国有股权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推动全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完善;

(5)向占有国家股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或监事、财务总监,并对其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会同主管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使用等提出意见;

(6)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7)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监管企业、公司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负责企业国有资本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本营运效绩评价。

(8)汇总统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财务报表及分析评价,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9)向区政府和上级国资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515349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审核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根据有关科室确定的年度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国库资金安排,进行支付;对负责办理的预算单位的支出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提供预算单位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负责指导管理全区集中支付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516980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编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农业综合开发各类项目的报帐文件;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运行管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检查、监督。

联系电话:820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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