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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7)

时间:2017-05-02 11:28来源:山东会计网作者:山东会计网 点击:
七、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七、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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